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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现场监测的要求方法

       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,凡是进行了样板间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监测且监测的结果合格的,环境监测的抽检数量减半,并不得少于三间。正常情况下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监测点应按照房间面积设置,若是房间使用面积小于五十平米的,设一个监测点,而房间使用面积大于一百平米时,设四个左右的监测点。当房间内有多个监测点时,应取各点的环境监测结果平均值作为房间的监测值。

         若发现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监测结果不符合规定,应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进行有效处理,并可以进行再次的监测。再次监测的抽检数量应增加至少一倍。全装修的民用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验收的时候,应在工程竣工至少十日后或是在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环境监测。环境污染物浓度现场监测点应距内墙面情况、距楼地面高度距离情况。监测点应是均匀分布的,避免通风与通风口,若以样板房进行监测,在监测合格的情况之下,抽查同批全装修住宅进行浓度的监测。室内环境监测中氨浓度的全装修住宅工程,应在空调正常运转的条件之下来进行,对于采用自然通风的民用全装修住宅工程,应在房间的对外门窗关闭一定时间后进行环境监测。全装修住宅检验时,我们应覆盖受检住宅不同功能的自然间,采样时应准确的记录采样现场温度与大气压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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